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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转)罪感文化与耻感文化下的社会映像

2009-5-5 11:34:23 阅读29 评论0 52009/05 May5

       美国社会学家本尼迪克特的《菊与刀》是一本特殊背景下写就的书。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时,美国人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日本,以便制定出战后对日本的政策,由军方资助学者对日本文化进行研究,《菊与刀》便是其成果之一。这本书从另一个视角细致地观察、研究了日本文化的各个方面。据介绍,日本学者并不同意书中的观点,但是,日本仍然于1951年将此书列入了《日本教养文库》,至1963年在日本重印了36次,可见日本人对它的重视,以及此书在日本的流传之广。其实,这一做法本身,便证明了书中所提出的日本人“既保守而又敢于接受新的生活方式”的观点。在这一点上,日本人对待外来评论的态度是与我们不大相同的,典型的例子是,1972年我们曾邀请意大利导演安东尼奥尼来中国拍摄了一部记录片《中国》,但拍成之后不但不允许在中国放映,还对其公开批判了一通,直到32年后普通观众才能看到这部片子。最近,我通过网络看过这部片子后,并没有看出什么“恶意污蔑社会主义中国”的地方,不过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那时中国普通群众的生活状态和风土人情。

  《菊与刀》在国内出版之后,同样引起了较大的反响,一些读书人甚至评论说,不读此书枉为中国人。此书之所以在文化界引起了那么大的反响,我想,原因大概有二,其一是我们现在也正像当年的美国一样亟须深入地了解日本,了解那个曾经对我们这个民族犯下了不可忘记的罪恶的国家;其二,从文化归属上讲,日本与我们一样,同属于东方文化体系,在文化成分上有些许相同之处,读一读这本书,多少也可以从中窥见一点我们的影子。

  抛开书中的其它观点不说,从文化分析论上讲,我觉得很有意思的是本尼迪克特在书中所提出的“罪感文化”与“耻感文化”。

  所谓“罪感文化”,就是“提倡建立道德的绝对标准,并且依靠其发展人的良心的社会可以定义为‘罪感文化’。”从这个定义上来理解,意思就是在“罪感文化”社会中,人如果违背了那个“绝对的道德标准”就会感到是有罪的。这一点,与我们惯常所认为的“天主教”中的“人生来是有罪”的说法略有不同。但也还是能够从“罪感文化”的定义中得到解释,因为人类的始祖——亚当和夏娃一开始便违背了那个“绝对的道德标准”,听信了蛇的谗言,偷吃了禁果,犯下了罪恶,并被上帝逐出了伊甸园。

  然而,什么是“耻感文化”呢?本尼迪克特在书中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,只是说“真正的耻感文化借助于外部强制力来行善。”根据本尼迪克特对“耻感文化”零零碎碎的介绍,我想,所谓“耻感文化”,就是也有一个公认的道德标准,并且在外力的作用下依靠这一标准来发展人的良心的社会。相对于“罪感文化”,“耻感文化”更加依赖于外部的强制力来达到那个道德标准罢了。

  由此,现在我们便可以来对比这两种文化的异同,并以此来观照分别由这两种文化所主导下的社会生活了。

  没有疑问的是,不论是“罪感文化”还是“耻感文化”,它们的出发点和终极指向都是相同的,那就是为的都是“劝人向善”,并最终建立一个“善”的社会。劝善的方式都是使人在社会生活中,一旦违背了那个“道德标准”便有一种心灵上的不安,会有一种懊悔、羞耻和罪恶的感觉,同时使人为了解脱这种不安而不再犯下相同的过错或罪恶,从而达到减恶增善的目的。

  但是,这两种文化在“导人以善”的作用机制上,却又有着重大的不同。

  在“罪感文化”中,人一旦觉察到自己违背了那个“绝对的道德标准”,便会有一种深重的罪恶感,“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恶行不被人发现,自己也会受到罪恶折磨,尽管这种罪恶可以通过忏悔来得到解脱。”也就是说,“罪感文化”中的那个向善的力量是以自发和主动为主的,那迈向善心世界的脚步,无须他人的催促便在灵魂的深处不停地向前迈进着。对此,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不朽名著《罪与罚》中,给我们细致地描述了这个过程。拉斯科利尼科夫开始认为,杀死那个年迈的,放高利贷的老太婆伊万诺芙娜,把她的钱用于一个有志于改造社会的青年的学习,更有利于社会的进步。然而,等他真的用斧头杀死了那个以剥削他人为生的老太婆后,尽管他的恶行并没有被人发现,甚至警察已经捉住了两个嫌犯,可他却仍然深深地为这种罪恶而倍受煎熬。拉斯科利尼科夫自从走出那个血淋淋的现场之后,心灵上便一刻也没有得到安宁,罪恶感始终弥漫在他灵魂的每一个角落里。他想尽一切方法,比如他倾其所有来救助他人,他用不同的方式来折磨自己,可无论如何他都感到无法赎清那个罪恶。最后,他只好去自首,主动地在肉体上接受流放的惩罚,在精神上皈依上帝来救赎自己。在位斯科利尼科夫身上,我们感到了“罪感文化”的力量。

  相比之下,“耻感文化”的作用方式便有些不同。“羞耻是对别人批评的反应。一个人感到羞耻是因为当他被当众嘲笑或遭到拒绝,或者他自己感到被嘲弄了。无论哪一种,羞耻感都是一种有效的强制力量。但这要求有外人在场,至少要当事人感觉到有外人在场。”⑤这也就是说,“耻感文化”中向善的力量主要是依靠外部的促醒和推动,因此,它的被动的成分是主要的。生活在这种文化中的人,时刻需要有外部的舆论压力才能保持住“恶行所带来的羞耻感”,才会促其小心翼翼地处心向善。相反,如果缺少了外部的压力,“耻感文化”中向善的力量便不会像“罪感文化”中的那样大。

  由于这种导向机制的不同,所以,在“罪感文化”和“耻感文化”之下,自然也就有了不同的社会景象。

  正如本尼迪克特所说的那样,在“罪感文化”下,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人们习惯于忏悔。在拙作《忏悔的土壤》中我曾说:“忏悔是对人发露自己的过错,以求得他人的宽恕和容忍,是彻底、完全和自愿地改正过错的心灵基础,是对过错发自内心深处的自我惩戒。”人们通过忏悔来获得灵魂上的罪恶感的解脱,尽而达到心灵的净化和提升。与此相对应,在“罪感文化”中,人们也赞赏勇于承认错误、公开道歉和真诚悔过的行为。二战之后,德国的政治官员面对全世界人的目光,跪倒在犹太人受难碑前的行为,便赢得了人们的理解和认同。反过来,这种赞赏忏悔的做法,又对主动、自觉、勇敢地承认过错产生出激励作用,从而强化了“罪感文化”的力量。

  在“耻感文化”中,要想使人们对过错保持羞耻感,则必须不断地保持住一种舆论的压力,形成一种“宣扬过错”的舆论氛围,使人感到周围有着无形而又无限的压力,觉得背后老是有人在看着自己,议论着自己,甚至用自己的过错或恶行在教育着别人,让他人引以为戒,在明里或暗里把他钉在了“耻辱柱”上,使其活着感到不安,即使死了也是“遗臭万年”。由此,我们便不难理解社会生活中的“长舌妇”现象了。当然,这里并非是在歧视女性,所谓“长舌妇”,说的是爱在背后说三道四、拨弄是非、传播小话的人。这种人,有女人,也有男人。从“耻感文化”的角度上讲,这不但不是一种恶行,不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,在某种程度上说,它还是“耻感文化”所需要的外部舆论压力中的重要组成部分。“耻感文化”中需要这种人在明里暗里议论他人的短长,从而制造出“耻感”的压力来。所以,说一个人是“长舌妇”,并不让感到十分地厌恶,只是有一点反感而已,有些人甚至还喜欢它。不然,一种“恶俗”决不会历千年而依然活跃得很。当然,提起“长舌妇”,有的人可能有点儿厌恶,但这大多是在“长舌妇”议论到自己的头上才有的感觉,或者这种感觉才更强烈一些。

相反,一些人如果听到“长舌妇”在议论别人的“丑行、恶行、短处、不是”时,则听得津津有味,甚至暗地里感到自己比那个被议论的人在“道德”上高尚与纯粹得多。因此,在“耻感文化”中,人们是很难有个人隐私的,“耻感文化”很容易派生出“窥视他人隐私”的文化兴趣来的。

  分析了“罪感文化”和“耻感文化”的特点和作用机制之后,我们不妨分别来看一看这两种文化的另一面,或者说,看一下这两种文化在发挥其各自的作用时,是否存有先天性的漏洞。

  从理论上分析,注重内省、内动的“罪感文化”,由于它以内因为主,应该说,只要这种文化发生作用,其运行机制是比较周密的,没有多大的漏洞可寻。一个人只要犯下“罪恶”,违背了那个“绝对的道德标准”,无须外力的参与,灵魂上便会感到不安。只要“罪感文化”这台机器运行起来,便很难从罪恶感中逃脱出来。而“耻感文化”便不同,因为它需要有外人在场,需要外力的启动,这就给人留下了“脱耻”的暗道。其方法就是只要使自己的恶行不让人知道,或者是制止了别人的议论,便感觉不到那种耻辱之感了。

  因此,乖巧的人,做下了恶事,有了恶行之后,首先想到的是“千万不能让人知道”,他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隐瞒、隐藏、掩盖他所做下的丑行、恶行。一般说来,在“耻感文化”社会中,媒体舆论是很难开展“负面报道”的,原因就在于虽然这种文化需要舆论压力来促成耻感,但由于这种耻感是外加的,而不是内生的,所以人们总是愿意用相应的手段来逃脱这种耻感。近年来,“神道文化”盛行,各地庙宇香火旺盛,进庙烧香拜佛者络绎不绝,许多人家中的内室里还供有佛龛,但这些都不是用来忏悔的,而是用来祈福求运的。因为一些人做起事来是讲究“神不知鬼不觉”的。“脱耻”的另一个方法便是不认事实,对做过的事情百般抵赖,赖掉以后便不以为耻。与德国人相比,在对待二战罪行上,日本人至今也没有痛痛快快地承认他们在中国犯下的滔天大罪,更不以为此而感到耻辱,也看不到他们诚心改过的态度。所用的法子就是抵赖,篡改历史教课书,隐瞒历史真相,对别人举出来的铁证视而不见,可以说,这正是“耻感文化”本身给他们开出的后洞。为了弥补“耻感文化”本身的这一不足,便有了“要想人不知,除非己莫为”之类的警语,而且把“天知、地知、你知、我知”的“四知”官员奉为守官德的楷模,历久诵扬。但想一想,这种方法则又流于“罪感文化”的套路中去了。

  于是,在“耻感文化”社会中历练得精熟之后,便会生出各种各样的招术,主动地来打通和扩大“耻感文化”的另一面,也就是“脱耻”的通道。因为,即使是惯常在“月黑风高夜”杀人越货的“黑老大”,只要他行事机密,做得神不知鬼不觉,或者即使走漏了风声,也会运用强力“封了口”,那么,在社会生活中他也仍然可以把自己装扮成“道德完人”。所以,我担心这种对付“耻感文化”的法子发展到极致,“耻感文化”也就可能只剩下了一面好看的旗子。原因在于,在这种文化下生活的人们,只要达成一个集体的协议,“你不说我,我也不说你”,把外部的舆论压力全部消解掉,那岂不是很容易达到“耻感文化”中所要求的那个“道德标准”么,如此,“人人皆圣贤”的社会也就来到了眼前。

作者  | 2009-5-5 11:34:23 | 阅读(29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滴天阐微之性情篇简录(清 任铁樵)

2009-4-18 23:55:24 阅读48 评论2 182009/04 Apr18

    五气不戾,性情中和;浊乱偏枯,性情乖逆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五气在天,则为元亨利贞;赋在人,则仁、义、礼、智、信之性,恻隐,羞恶,辞让,是非诚实之情,五所不戾者,则其存之而为性,发之而为情,莫不中和矣,反此者乖戾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五气者,先天《洛书》之气也。阳居四正,阴居四隅,土寄居于艮坤,此后天定位之应。东方属木,于时为春,于人为仁南方属火,于时为夏,于人为礼;西方属金,于时为秋,于人为义;北方属火,于时为冬,于人为智。坤艮为主,坤居西南者,以火生土,以土生金也;艮居东北者,万物皆主于土,冬尽春来,非土不能止水,非土不能栽木,犹仁、义、礼、智之性,非信不能成。故圣人易艮于东北者,即信以成之之旨也。赋于人者,须要五行不戾,中和纯粹,则有恻隐、辞让、诚实之情;若偏枯混浊,太过不及,则有是非、乖逆、骄傲之性矣。

 

    火烈而性燥者,遇金水之激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火烈而能顺其性,必明顺,惟金水激之,其燥争不可御矣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火燥而烈,其炎上之性,只可纯用湿土润之,则知礼而成慈爱之德;若遇金水激之,则火势愈烈而不知礼,灾祸必生也。湿土者,丑辰也,晦其光,敛其烈,则明矣。 

 

    水奔而性柔者,当火土之神。

        原注:水盛而奔,其性至刚至急,惟有金以行之,木以泄之,则柔矣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水性本柔,其冲奔之势,刚急为最,若逢火冲之,土激之,逆其性而更刚矣。奔者,旺极之势也,用金以顺其势,用木以疏其淤塞,所谓从其旺势,纳其狂神,其性反柔。刚中之德,易进难退之意也,虽智巧多能,而不失仁义之情矣。

 

    木奔南而软怯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木之性见火为慈,奔南则仁之性行于礼,其性软怯。得其中者,为恻隐辞让,偏者为姑息,为繁缛矣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木奔南,泄气太过,柱中有金,必得水以通之,则火不烈;如无金,必得辰土以收火气,得其中矣,为人恭而有礼,和而中节。如无水以济土,土以晦火,发泄太过,则聪明自恃,又多迁变不常,而成妇人之仁矣。

 

    金见水以流通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金之性,最方正,有断制执毅,见水则义之性行而为智,智则元神不滞,故流通。得气之正者,是非不苟,有斟酌,有变化;得气之偏者,必泛滥流荡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金者,刚健中正之体也,能任大事,能决大谋,见水则流通刚前面之性,能用智矣。得气之正者,金旺遇水也,其人内方外圆,能知权变,处世不伤廉惠,行藏自合中庸;得气之偏者,金衰水旺也,其人作事荒唐,口是心非,有挟术待人之意也。

 

    最拗者西水还南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西方之水,发源最长,其势最旺,无土以制之,木以纳之,如浩荡之势。不顺行,反行南方,则逆其性,非强拗而难制乎?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西方之水,发源昆仑,其势浩荡,不可遏也。亦可顺其性,用木以纳之,则智之性行于仁矣。如用土制之,若不得其情,有反冲奔之患,其性仍逆而强拗。

 

    至刚者东火转北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东方之火,其气焰欲炎上,局中无土以收之,水以制之,焉能安焚烈之势?若不顺行而反行北方,则逆其性矣,能不刚暴耶?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东方之火,火逞木势,其炎上之性,不可御也,只可顺其刚烈之性,用湿土以收之,则刚烈之性,化为慈爱之德矣。一转北方,焉制焚烈之势?必刚暴无礼。若无土以收这,仍行火木之运,顺其气势,亦不失慈让恻隐之心矣。 

 

    顺生之机,遇击神而抗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如木生火,火生土,一路顺其性情次序,自相和平;中遇击神,而不得遂其顺生之性,则抗而勇猛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顺则宜顺,逆则宜逆,则和平而性顺矣。如木旺得火以通之,顺也;土以行之,生也,不宜见金水之击也。木衰,得水以生之,反顺也 ;金以助水,逆中之生也,不宜见火土之击也。我生者为顺,生我者为逆;旺者宜顺,衰者宜逆,则性正情和。如遇击神,旺者勇急,衰者懦弱。如格局得顺逆这序,其性情本和平,至岁运遇击神,亦能变为强弱。宜细究之。 

 

    逆生之序,见闲神而狂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如木生亥,见戌酉申则气逆,非性之所安,一遇闲神若巳酉丑逆之,则必发而为狂猛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逆则宜逆,顺则宜顺,则性正情和矣,如木旺极得水以生之,逆也;金以成之,助逆之生也,不宜见己丑之闲神也。如木衰极,得火以行之,反逆也;土以化之,逆中之顺也,不宜见辰未闲神也。此旺极衰极,乃从旺从弱之理,非前辈旺衰得中之意。如旺极见闲神,必为狂猛;衰极见闲神,必为姑息。岁运见之亦然,火土金水如之。 

 

    阳明遇金,郁而多烦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寅午戌为阳明,有金气伏于内,则成其郁郁而多烦闷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阳明之气,本多畅遂,如遇湿土藏金,则火不能克金,金又不能生水,而成忧郁。一生得意者少,而失意者多,则心郁志灰,而多烦闷矣。必要纯行阴浊之运,引通金水之性,方遂其所愿也。

 

    阳浊藏火,包而多滞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酉、丑、亥为阴浊,有火气藏于内,则不发辉而多滞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阴晦之气,本难奋发,如遇湿木藏火,阴气太盛,不能生陷之火,而成湿滞之患。故心欲速而志未逮,临事而模棱少决,所以心性多疑。必须纯行阳明之运,引通木火之气,则豁然而通达矣。

 

    羊刃局,战则逞威,弱则怕事;伤官格,清则谦和,浊则刚猛。用神多者,情性不常;时支柘者,虎头蛇尾。

        原注:羊刃局,凡羊录,如是午火,干头透丙,支又会戌会寅,或得卯以生之,皆旺。透丁为露刃,子冲为战,未合为藏,再逢亥水之克,壬癸水之制,丑辰土之泄,则弱矣。伤官格,如支会伤局,干化伤角,不重出,无食混,身旺有财,身弱有印,谓之清,反是则浊,夏木之见水,冬金之得火,清而且秀,富贵非常。

        任氏曰:羊刃局,旺则心高志傲,战则恃势逞威,弱则多疑怕事,合则矫情立异。如丙日主,以午为羊刃,干透丁火为露刃。支会寅戌,或逢卯生,干透甲乙,或逢丙助,皆谓之旺。支逢子为冲,遇亥申为制,得丑辰为泄,干透壬癸为克,逢己土为泄,皆谓之弱。支得未为合,遇巳为帮,则中和矣。伤官须人真假,真者身弱有印,不见财为清;假者身旺有财,不见印为贵。真者,月令伤官,或支会伤局,又透出天干者是也;假者,满局比劫,无官星以制之,虽有官星,气力不能敌。柱中不论食神伤官,皆可作用,纵无亦美,只不宜见印,见印破伤为凶。凡伤官格,清而得用,为人恭而有礼,和而中节,人才卓越,学问渊深,反此者傲而多骄,刚而无礼以强欺弱,奉势趋利。用神多者,少恒之志,多迁变之心;时支柘者,狐疑少决,始勤终怠,夏木之见水,必先有金,则水有源;冬金之遇火,须身旺有木,则火有焰,富贵无疑若夏水无金,冬火无木,清柘之象,名利皆虚也。

作者  | 2009-4-18 23:55:24 | 阅读(48) |评论(2) | 阅读全文>>

灵性与悟性

2009-4-15 15:31:44 阅读28 评论0 152009/04 Apr15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一直以为灵性与悟性之间,并没有绝对是界限,现在才忽然发现,它们之间的差别往往只在一个度。

        艺术需要灵性,但只有灵性可以成家,有了悟性才可成派。

        灵性只会任由其性一泄千里,浩浩汤汤,奔腾直进,如不加限制,便会泛滥成灾。

        悟性则温温而进,固然可得顿悟的法门,但其才情智慧,总能绵绵不绝,生生不息,而不会如灵性之无法无天。

作者  | 2009-4-15 15:31:44 | 阅读(28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《画山水序》(南朝宋 · 宗炳)

2009-4-14 14:23:42 阅读37 评论0 142009/04 Apr14

   圣人含道暎物,贤者澄怀味像。至于山水,质有而灵趣,是以轩辕、尧、孔、广成、大隗、许由、孤竹之流,必有崆峒、具茨、藐姑、箕、首、大蒙之游焉。又称仁智之乐焉。夫圣人以神法道,而贤者通;山水以形媚道,而仁者乐。不亦几乎?

 余眷恋庐、衡,契阔荆、巫,不知老之将至。愧不能凝气怡身,伤砧石门之流,于是画象布色,构兹云岭。

 夫理绝于中古之上者,可意求于千载之下。旨微于言象之外者,可心取于书策之内。况乎身所盘桓,目所绸缭。以形写形,以色貌色也。 

 且夫昆仑山之大,瞳子之小,迫目以寸,则其形莫睹,迥以数里,则可围于寸眸。诚由去之稍阔,则其见弥小。今张绢素以远暎,则昆、阆之形,可围于方寸之内。竖划三寸,当千仞之高;横墨数尺,体百里之迥。是以观画图者,徒患类之不巧,不以制小而累其似,此自然之势。如是,则嵩、华之秀,玄牝之灵,皆可得之于一图矣。

 夫以应目会心为理者,类之成巧,则目亦同应,心亦俱会。应会感神,神超理得。虽复虚求幽岩。城能妙写,亦城尽矣。

 于是闲居理气,拂觞鸣琴,披图幽对,坐究四荒,不违天励之藂,独应无人之野。峰岫峣嶷,云林森眇。 

 圣贤暎于绝代,万趣融其神思。余复何为哉,畅神而已。神之所畅,熟有先焉。

 

附:

 宗炳(375-443) 南朝宋画家。字少文,南阳涅阳(今河南镇平)人,家居江陵(今属湖北)。士族。东晋末至宋元嘉中,当局屡次徵他作官,俱不就。擅长书法、绘画和弹琴。信仰佛教,曾参加庐山僧慧远主持的“白莲社”,作有《明佛论》。漫游山川,西涉荆巫,南登衡岳,后以老病,才回江陵。曾将游历所见景物,绘于居室之壁,自称:“澄怀观道,卧以游之”。所著《画山水序》,中云:“竖划三寸,当千仞之高;横墨数尺,体百里之迥。”论述了远近法中形体透视的基本原理和验证方法,比意大利画家勃吕奈莱斯克(Philippe Brunellesco, 1377-1446)创立远近法的年代约早一千年。又立“畅神”之说,称山水画创作是画家借助自然形象以抒写意境的一个过程。较之中国画理论“以形写神”的见解,又推进了一步。此论亦被后世文人信奉“以画自娱”者引为依据。

作者  | 2009-4-14 14:23:42 | 阅读(37) |评论(0) | 阅读全文>>

怀旧渡吾

2009-4-8 14:58:14 阅读51 评论4 82009/04 Apr8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己丑辰月,庚辰戌时。处湘都之河西,坐中南之桃花。念天地之悠悠,思往来之得失。感古今之成败,穷余生之未然。    
    是时也,身困脑乏,不得妙法,既不得法,恍然入梦。忽见白光一道,现一青衣术士,含笑吟吟,满面红光,飘然而至吾前,温然曰:余乃怀旧周先生也,今知汝子有惑,特来解之,时不我待,还不速速道来?吾诧然若惊,起坐拜曰:小生不知怀旧先生大驾,有失远迎,有失远迎,还请先生渡我!先生笑曰:但说无忌。

    吾问:人于世间,夫凡者,车马劳顿,早起晚归,兢兢业业,不舍昼夜,然终只是碌碌平生,拮据度日,甚或缺衣少食,不能自顾者,数不胜举,何为?夫贵者,富甲一方,出入高庭,奔驰宝马,群英与随,登高一呼,应者百千,且得生前身后,万世美名,何也?
    先生答曰:凡贵有别,古今皆然,所谓命里有时终须有,命里无时莫强求,此等官禄与钱财之类,余可告汝。人生一世,无不将富贵荣华视为人生至要,然大富大贵者,少之又少,以数计,曾不可得千之一二,欲问汝为何不是?实乃天地之造化与前世之福报也。佛家有云,欲知过去因,今生受者是,欲知未来果,今生作者是。以汝之贱命,妄求富贵荣华,岂不可笑?
    吾怆然道:既知吾非富贵之命,活之无益,本一贱命,先生管我作甚?
    先生泯然一笑,曰:汝莫要自暴自弃,人于世间,虽凡贵有别,正如东坡所云,苟非吾之所有,虽一毫而莫取,然汝不知造物者之智慧,太白云,天生我材必有用,天之造汝必将有用于世间也。
    吾又问:既知天命不可违,时运不能改,人之一生,皆为定数,何须努力向上?
    先生曰:人与物同,人者生老病死,物者成住坏空,莫不有定数也。然大富大贵在天,小富小贵由人,命者定品阶之高下,运者现人生之起伏,后天之努力定起伏之幅度。虽曰有定,终也无定。
    吾释然又问:先生之言,可谓言命者不足信乎?
    先生答曰:万物同理,殊途同归,夫逝者如斯,夫存者如斯,夫来者亦如斯。世人有惑而求诸命理,故知人生之须臾无形,命运之起伏涨落,缘起缘灭之间,只在刹那云尔。既知命不能变,运不能改,此生唯命运是尊,故多有不甘。既云不甘,则求诸佛道,复知有容乃大,无欲则刚。人间之富贵荣华,声色情欲,谁不愿住?住也无益,其惑不浅,其迷可知,不若早得自在,任尔命运之形态,惟我岿然不动。
    吾大笑:命者何其庸人自扰耳!吾但养吾之淡然之气,但练吾之利落之风,但精吾之清雅之学,但为吾之坦然之行,世间事,有何惧哉?以此云之,虽曰有命,实也无命。
    先生点头默许,正声曰:孺子可教,时辰已到,余当去也,但有惑,余当再渡汝。忽一阵清风,先生不见,吾于梦中惊醒,俨然如真,故记之以为后观,是时已亥时也。

作者  | 2009-4-8 14:58:14 | 阅读(51) |评论(4) | 阅读全文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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